墨子不能不对现实做出妥协。然而,他的妥协则是坚定地立足崇高理想,坚持“初心”,力图以对公有制和公有观念的变通,设定惩恶扬善的制度,规范和引导私有社会健康发展。
墨子设计了向心于中央集权的中国郡县制的草图。他主张:自下而上,逐级统一于上级机构,从一里一乡,一县一郡,到诸侯国至于天子,形成大一统的政权体制,天下归一,上下皆同。“上之所是,必皆是之;上之所非,必皆非之。上有过则规谏之,下有善则傍荐之。”(《墨子•尚同》)
一切惟上,上边说对就是对,上边说错就是错。官吏们和君主的错误,只能劝诫;平民百姓的善举,只是推荐。
显然,为了推行天下一统的中央集权制,墨子评判的天平,重重的倾斜于官僚体制和权贵集团。从里正、乡长逐级而上至于天子,而“天子者,固天下之仁人也,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,夫天下何说而不治哉?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,何故之以也?曰: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义,是以天下治。”(《墨子•尚同》)
墨子承担的,是与孔子相类的使命:所谓“一同天下之义”,就是立足于私有社会现实,将其纳入公有制和公有观念的轨道,为私有制正名。
何者为公?
——天!
墨子等级制的最高级别是天。天是至高无上的,是各等级、各层阶尤其天子的总纲。天子则是执行天意的表率,统一天下人的意见,由之形成善的集中制,“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”,而“天之为政于天子”。(《墨子•天志》)
天,管着天子。“天下无大小国,皆天之邑也;人无幼长贵贱,皆天之臣也。”(《墨子•法仪》)
那么,天者何为?
“天欲义而恶不义”(《墨子•天志》)
“义”是什么?
“义者,政也”。 进而言之,“义者,善政也”。(《墨子•天志》)
“义”是政治体制的核心。 “政”,也就是“正”;谁管着谁。“今天下之士君子,皆明于天子之正天下也,而不明于天之正天子也。是故古者圣人明以此说人,曰:‘天子有善,天能赏之;天子有过,天能罚之’”。 (《墨子•天志》)
天有着惩恶扬善的绝对权威。那么,谁为天?
墨子赞同汤伐桀、武王伐纣的人民革命。“天欲义而恶不义。然则率天下之百姓,以从事于义,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。”(《墨子•天志》)
商汤和周武“率天下百姓从事于义”,推翻特权剥削的革命,是天的旨意,即“为天之所欲”。显然,墨子谓天,无非是人民的代言;而“天子”,则是必须遵从孝敬天下百姓的人民的儿子,对待人民就是对待自己的父母:“仁者之为天下度也,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。”(《墨子•节用》)
统治者执政,不能唯利是图,为所欲为, 而必须严守天意的法则:“天之行广而无私,其施厚而不德,其明久而不衰,故圣王法之。” (《墨子•法仪》)
圣王法天之政,天之政即“义政”, “顺天意者,义政也。”(《墨子•天志》)如此,以公有观念严格地框定了层层官吏至于君主的权力——善的等级制。
墨子释说“善的等级制”的本质诉求:“义,利也。”(《墨子•经》)
在义利观上,墨子与孔子对立同一。
孔子偏重“义”;“利”是附属“义”的。在“义”的前提下,获“利”是正当的。如果失“义”,获利便是可耻的。所以,“不义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”
墨子偏重“利”;“义”是“利”的外在形态,“利”是“义”的物质承载。衣、食、居所是天下人须臾离不开之利,尤其是底层民众之利。如果没有这个“利”,也就不存在“义”。
孔子自上而下,从抽象的崇高原则规范“利”,热衷政治体制的构建;墨子自下而上,从具体的民众权益规范“义”,更倾心对民生的关怀。二者表述略异,却聚首于“公天下”的大旗下。
墨子倡“利”, 显然将单纯的个人之利升华为包容所有个体私利的天下人之利。而且,这个“利”主要是规范统治阶层的,墨子训导各级官吏至于君主:为天下之利做出奉献是你们的份内事,岂能将公务职责当成争权夺利的实用工具和升官发财的敲门砖? “义,志以天下为份而能利之。不必用。”(《墨子•经说》)
儒家提倡“功成身退”;《墨子•经》则谓: “功,利民也。”有利于人民,有功于人民,才是善政,才是“义”。
古说“春秋无义战”。然而,春秋真的无义战吗?
事实上,在诸侯争城争地、争霸争利的不义战争中,冥冥中却被一股无可抗拒的“义战”之流所裹挟,那就是新兴势力对旧势力的冲击,下层民众对特权集团的冲击,以及民族统一大潮对社会分裂的冲击。 墨子释“义”为“利”,代言下层民众的利益诉求,赋予“义”以神圣的内涵和巨大的力量。他庄重地申明:权势者为贪欲的屠戮和掠夺 ,是不义的,或者说,是打着“仁义”招牌的伪仁义;而人民群众辛勤劳作所创造的利,是真正的“义”。
义 = 利 = 天 = 善政。
墨子学说的核心是“兼爱”,但人与人相互仇杀的社会现实则促使墨子反思,他不能不尊重大小之异、贵贱之差、穷富之别,而寄希望以善为指向的等级制——善政。他说:“尚贤为政之本也!”
墨子把他信奉的“公天下”理想予以变通,推崇贤人政治,主张打破血统界限,从各阶层中选拔真才实学之人,给他们地位和权力,同时淘汰那些尸位素餐的权势者,即“列德而尚贤”,依据人的品德、能力和功效,给予加官进爵、裂土封侯的崇高待遇:“得贤人而使之,般爵以贵之,裂地以封之。”
墨子学说表现出强烈的革命性和对现实政治体制的颠覆性,他愤恨特权腐朽势力阻碍社会发展,代言底层群体遭受压迫的不平:“虽在农与工肆之人,有能则举之,高予之爵,重予之禄,任之以事,断予之令。…… 以德就列,以官服事,以劳殿赏,量功而分禄。官无常贵,而民无终贱。有能则举之,无能则下之。举公义,辟私怨。”
在墨子看来,只有“不拘一格降人才”,尤其在底层群体中发现人才,选拔人才,才能激发人的潜力,调动人的积极性,增强社会活力,推动社会进步。如此之目的,在于“欲其事成也。”
这与孔子的主张大旨相同,即将公有观念变通为“仁”或“义”的形态, 成为私有社会的理性内核与政治指向, 变革权贵集团固守的“恶的等级制”,将其扭转为举贤任能的“善的等级制”。墨子说:“尊尚贤而任使能,不党父兄,不偏贵富,不嬖颜色。贤者举而上之,富而贵之,以为官长,不肖者抑而废之,贫而贱之,以为徒役。”(以上引文均见《墨子•尚贤》)
——按劳分配!按功分配!
墨子心目中的清明政治,可以说是私有社会一张美好的蓝图,它代言了孔子、韩非以降千百年来志士仁人和劳苦大众的真诚愿望,甚至不啻为今日世界的政治指南。墨子教导统治者:不真心实意地尊重人民、热爱人民,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拥护,同心共力。“凡使民尚同者,爱民不疾,民无可使。曰:必疾爱而使之,致信而持之,富贵以道其前,明罚以率其后。为政若此,唯欲毋与我同,将不可得也。””(《墨子•尚同》)
墨子甚至一吐心中块垒,挑战权贵集团,以“四不说”开宗明义,明确善的等级制的内核:“不义不富,不义不贵,不义不亲,不义不近。”(《墨子•尚贤》)
“四不”打破等级固态,贫贱者因义而富而贵而亲而近,权贵者因不义而穷而贱而疏而远。同时,对于“富者”、“ 贵者 “、”亲者“、”近者“,也是启迪、规范,乃至警示,人人向义,时时向义,用义来约束自己,鞭策自己,才可望保富、保贵、保亲、保近;而对广大民众,将” 义“作为攀向富、贵、亲、近的阶梯,人人向义,时时向义,则民风大好,观念变革。
扬善抑恶,制度严明,于是,向心于民族、国家、社稷、公天下的时代精英层层涌现:“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,亦必且富之、贵之、敬之、誉之,然後国之良士,亦将可得而众也。”(《墨子•尚贤》);而营私舞弊、枉法殉情、指鹿为马、装神弄鬼的伪公知、伪精英便为万众鄙弃。
墨子作结:尧、舜、禹、汤崇德尊贤之善政所营造的社会风气,“虽在于厚禄尊之臣,莫不敬惧而施;虽在农与工肆之人,莫不竞劝而尚意。”(《墨子•尚贤》) 也即是说,公天下观念的推广奉行,使官吏阶层愈加谦虚谨慎,勤恳为民;使底层民众也愈加努力向善,竞相奉献。
墨子对自己的政治设计很是自得,特意点明其力主的善政与“公天下”的表里关系:“使天下之为善者可而劝也,为暴者可而沮也。然则此尚贤者也,与尧舜禹汤文武之道同矣。”(《墨子•尚贤》)
然而,墨子学说的革命内核及其“公天下”的理想诉求,却桎梏于自身体系的保守,成为其不能用世于当时且淹没于历史两千年的重要原因。
孔子主张兴灭继绝,但他的“从周”之说,实在是借“周”之名,变革周政,建立大一统的善的等级制;墨子生活在战国,周已衰落,他对“夏政”的推崇也无非是树立一个标杆,借“夏”立说,申说别样的善的等级制。
只是墨子囿于小生产者的眼界,未能从众多诸侯国并存的局面中跳出,以其善良愿望和艰苦实践做了社会进步的保守派。《墨子•非儒》借晏婴之口,责备孔子“劝下乱上,教臣杀君”,批评孔门学子“徒属弟子皆效孔丘。子贡、季路辅孔悝乱乎卫,阳货乱乎齐,佛肸以中牟叛……”,虽不免言过之嫌,但孔子变革社会的战斗性已经昭然,其较之墨子“入人之国,必务合其君臣之亲,而弥其上下之怨”的主张,更响应着历史进步的呼唤。
墨子强调“非攻”,虽然力阻涂炭生灵的战争行为,却也同时维护着大大小小封国的苟延残喘,妨碍中华民族的统一;而“兼爱”主张,虽然捍卫底层劳动者的权益,却也同时弱化新兴势力对腐朽势力的冲击。诸侯林立的社会分裂只能使中央集权的统治力虚幻化。
墨子自囿于社会现实的改良,理论稍觉软弱;但其无愧于底层劳动者的思想领袖,为着平民百姓的利益,他不惧艰险、舍生忘死,以卓有成效的实践作为,弥补了理论之失,彰显出独立于历史风云的刚强。
(《墨子与中华文明》之二)
中国郡县文化研究院 薛啸尘